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缓缴水费、免除违约金公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缓缴水费、免除违约金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工作要求,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。依据苏政规〔2023〕1号文件要求: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,欠费不停水,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。 一、实施对象 泰州水务有限公司直接供水范围内,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均可向我司提出申请,经我司审核通过后,享受欠费不停水、免收违约金的政策。 二、实施时间 苏政规〔2023〕1号文件规定时间内 三、办理地点 泰州市水务公司营业大厅(迎春东路129号) 四、申请办理 经办人携带身份证、法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至供水营业大厅填写《延期缴费申请表》。 五、审核时效 提交申请后,我司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,并通知办理结果。 六、违约金免除 经确认办理成功的用户,延期缴纳水费产生的违约金将予以免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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